第02章 論創造
第二章
第二章.論創造。
既然如此,神,祂是良善的,且超越良善,
祂不以自我默觀為滿足,而是出於祂極大的
良善,願某些事物得以存在,享受祂的恩典
並分享祂的良善,祂便使萬物從無有中而有,
創造了它們,包括那不可見的與那可見的。
是的,甚至人,他是由可見與不可見所構成的。
祂藉著思想而創造,思想是工作的基礎,
道充滿它,聖靈則使其完善 [1]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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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貴格利·拿先斯,講道集 38, 42;丟尼修,論教會聖統制,第四章。